个人异地缴纳社保条件与流程详解
个人异地在非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称为跨市缴纳社保,需符合以下条件:
缴纳方式
跨市缴纳社保分为两种方式:
1. 个人灵活就业缴纳。适用于无固定工作单位、以个人身份灵活就业的人员,可自行选择缴纳社保类型和缴费基数。
2. 参保地和就业地不一致。适用于异地就业但保留户口在原籍地的人员,可向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跨市缴纳社保。
缴纳条件
个人灵活就业缴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 城乡居民
- 灵活就业人员
- 在境外工作或者定居,但户口仍保留在国内的公民
参保地和就业地不一致:
符合以下条件可跨市缴纳社保:
- 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 在参保地没有参加社保
- 最近连续3个月在就业地居住和工作
缴纳流程
个人灵活就业缴纳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参保地和就业地不一致
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跨市缴纳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者,签订跨市缴纳协议
个人按协议缴纳社保费
缴费基数
个人灵活就业缴纳
由参保人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参保地和就业地不一致
由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当地规定确定
注意事项
跨市缴纳社保不能随意更改缴纳地,特殊情况下需报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
跨市缴纳社保不影响异地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累计年限
部分地区对跨市缴纳社保限制较多,需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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