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转深圳实现无缝衔接指南
社会保障是保障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随着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增加,异地社保衔接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本文将详细介绍东莞社保转深圳如何实现无缝衔接,帮助广大读者解决这一问题。
一、社保转接条件
参保人员具有东莞和深圳两地的户籍或长期居住证。
东莞社保缴纳已满6个月,且无欠费记录。
深圳社保已开户。
二、转接流程
1. 办理东莞社保暂停转移手续
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户口本或居住证到东莞市社保中心办理社保暂停转移手续。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无误后,东莞市社保中心会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通知书》。
2. 办理深圳社保接续手续
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通知书》到深圳市社保中心办理社保接续手续。
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无误后,深圳市社保中心会出具《社保转移接续业务办理确认单》。
三、待遇衔接
1. 养老保险
东莞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可累计计算。
转移后,深圳社保会根据个人账户余额重新核定退休金。
2. 医疗保险
东莞缴纳的医疗保险年限可累计计算。
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同转移至深圳社保。
3. 生育保险
东莞缴纳的生育保险年限可累计计算。
转移后,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深圳社保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社保转移需在人员流动后6个月内办理,逾期将不能办理。
转移期间,个人社保缴费需连续缴纳,否则将影响社保待遇的衔接。
东莞和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不同,转移后缴费基数可能有所调整。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的了解,可以帮助东莞参保人员顺利实现社保转接至深圳,保障自身社会保障权益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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