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详解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医疗保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生育前申请、生育后申领和报销材料递交。
一、生育前申请
1. 职工怀孕后,持《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至所在街道或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2. 参保登记成功后,职工将收到《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证》。
二、生育后申领
1. 职工分娩后,持《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证》、住院病历和生育证明等材料,至所在街道或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申领手续。
2.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职工将领取《上海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单》。
三、报销材料递交
1. 职工持《上海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单》、住院病历、生育证明、发票和收据等报销材料,至所在单位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 报销审核无误后,生育保险机构将直接将报销款项打入职工个人账户。
四、报销范围
项目 | 报销比例 |
---|---|
住院和门诊医疗费 | 80% |
生育津贴 | 100% |
计划生育手术 | 100% |
五、注意事项
1. 职工应在生育前完成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否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 报销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进度。
3. 生育保险报销时限一般为分娩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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