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领取规则
上海养老保险领取的规则主要包括领取时间和领取金额两方面。
领取时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且已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符合提前退休条件
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包括:
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或因职业原因导致的疾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女干部年满50周岁、男干部年满55周岁,因担任国家或上海市规定禁止工作的特殊工种或岗位,退出该工种或岗位后,累计工龄满10年,且已按月领取养老金满5年的;
其他符合国家或上海市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
延迟退休
如果职工自愿延迟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将按延迟退休期间计发的养老保险费增发的部分提高。
领取金额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个人月平均工资 × (1% + 工作年限 × 0.1%)× 缴费工资指数 × 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水平调整系数
其中:
个人月平均工资:退休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参加工作至退休之日,其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缴费工资指数:反映退休前缴费工资水平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值的指数;
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水平调整系数:根据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由市政府确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 × 月平均抚养系数 × 预计平均余命)
其中:
个人账户余额:退休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月平均抚养系数:根据退休职工平均抚养人口数量确定的系数;
预计平均余命:根据退休职工平均年龄和预期寿命确定的系数。
其他规定
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养老金支付方式:养老金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邮寄支票的方式发放。
特殊政策:对于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存在伤残津贴、护理补贴、丧葬补助等补充养老保障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养老保险领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国家或上海市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有需要的个人及时查询相关政策,以了解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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