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上海市养老保险转移业务涉及境内和境外两种情况,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有所不同。
境内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地点: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1.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 填写《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
4. 携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前往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境外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地点: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境外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流程:
1.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上述受理窗口提出转移申请。
2. 填写《境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 受理窗口审核材料、出具《境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
4. 将《境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寄送至原参保国外社保机构。
5. 原参保国外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所需材料
境内外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略有不同,具体请以社保经办机构或受理窗口公布的材料清单为准。以下为常见材料: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境内)或《境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境外)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
原参保缴费凭证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转移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参保满10年、符合转移接续规定等。
转移时需同时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否则无法享受转移后的养老金待遇。
境内养老保险转移成功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合并,养老金并轨计算。
境外养老保险转移成功后,个人养老金将按照中国和国外社保机构约定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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