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交多少年才可按月领取?
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是否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取决于其缴费年限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最低缴费年限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男性缴费满25年
女性缴费满20年
按月领取养老金
如果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退休人员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0
基础养老金 =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缴费年限不足
如果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要求,则退休后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延迟退休
如果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但符合延迟退休条件,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再办理退休手续。延迟退休可延长缴费年限,提高个人账户余额和基本养老金金额。
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年限的计算以参保人员实际缴费时间为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职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失业期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生育期间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灵活就业参保费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而按月领取养老金:
因工致残被评定为1-4级残疾的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评定为1-2级残疾的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革命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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