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缴费新政解读:涨幅全面詳解
政策背景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1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关于调整本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的通知》,自2023年7月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
新政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2023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下限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上调0.5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6%调整为16.5%。
医疗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上调0.5个百分点,由原来的7%调整为7.5%。
失业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3个百分点,由原来的2.2%调整为1.9%。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实际影响
调整后,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金额将有所增加,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将增加。以2023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2160元为例,调整后企业缴费的新旧变化如下:
險種 | 企業舊繳費金額(元) | 企業新繳費金額(元) | ||
---|---|---|---|---|
養老保險 | 上(16%) | 13145.6 | 上(16.5%) | 13551.4 |
下(8%) | 6572.8 | 下(8.25%) | 6773.1 | |
醫療保險 | 上(7%) | 5751.2 | 上(7.5%) | 6162 |
下(2%) | 1643.2 | 下(2.15%) | 1766.1 | |
失業保險 | 上(2.2%) | 1809.92 | 上(1.9%) | 1566.14 |
工傷保險 | 0.6% | 0.6% | ||
生育保險 | 0.5% | 0.5% |
可见,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金额变化情况如下:
养老保险:上浮人员缴费增加3.6%(405.8元),下浮人员缴费增加2.5%(200.3元)。
医疗保险:上浮人员缴费增加6.9%(410.8元),下浮人员缴费增加7%(122.9元)。
失业保险:上浮人员缴费减少13.5%(243.78元)。
注意事项
此次社保缴费调整只针对企业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其他参保群体。同时,本次调整不影响个人缴费比例和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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