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详解
三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依据,直接影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和贷款额度。以下是对三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详细解读。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三亚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实行自愿选择制度,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缴费基数: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本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本人上年度月最高工资标准
单位缴费基数
三亚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基数由职工上年度上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缴费基数 = 职工上年度上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月平均工资 / 12
单位缴费基数的最低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高于职工上年度月最高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可自行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0%,由单位确定。
计算示例
假设某职工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最高工资标准为12000元,该职工选择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三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其缴费情况如下:
个人缴费基数:8000元
个人缴存比例:10%
个人月缴存额:800元
单位缴费基数:8000元 / 12 = 666.67元
单位缴存比例:8%
单位月缴存额:53.33元
其他说明
职工可以选择在同一家单位的不同岗位或不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但需选择同一种缴费基数。
职工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后,可申请调整缴费基数,但调整后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最高工资标准。
职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缓缴或补缴。缓缴期间,职工个人账户不计利息;补缴后,补缴部分按同期住房公积金月利率计息。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